一、人工費的組成及其構成分析
理解和掌握預算定額人工費的組成內容, 是合理制定項目責任成本人工費指標的基礎, 也是我們更好地對人工費實施控制的重要環節。
1、人工費的組成內容。根據福建省建委1998 年7 月頒發的《福建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說明及有關資料, “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它包括工資、獎金、工資性質的津貼、生產工人輔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等。因此, 它與我們現行的月度工程任務單結算后以現金形式發給施工班組( 或個人) 的應發工資額有所區別, 即應發工資額是定額人工費的一部分, 它不包含職工福利費和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 而這兩項費用發放時一般不與完成工程量的情況直接掛鉤, 有時采用實物形式發放, 且基本上由施工企業統籌管理、使用。
2、定額人工費的構成分析。就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人工單價組成內容說明及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文件, 以一個預算工日的人工單價為100%, 則其組成內容各自所占的比例如下:
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占55%
工資性質的津貼24%
生產工人輔助工資 8%
生產工人工資附加費7%
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6%
按照上述構成比例, 則應發工資占87%( 55%+ 24%+8%) , 由施工企業統籌管理使用的占13%( 7%+ 6%) , 應發工資就是項目責任成本所要控制的人工費單價。
二、項目責任成本人工費的控制
所謂控制, 就是全過程掌握住不使任意活動或超出范圍。項
目責任成本人工費的控制, 就是運用必要的技術與管理手段, 對制定和實施人工費指標進行嚴格組織與監督, 使其不超出責任成本計劃所規定的范圍。在具體操作過程中, 主要分成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等三個階段。
1、事前控制。事前控制是施工項目責任成本人工費指標形成之前的預控制, 它主要通過制定責任成本計劃中的應發工資額來實現。首先, 要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施工圖紙, 認真夯實工程量, 經過施工圖預算與施工預算的兩算對比分析, 為測算責任成本人工費指標提供基礎資料。其次, 必須合理選擇和套用《福建省單位估價匯總表》的定額子目, 并根據定額所列的工作內容及各專業的定額幅度差進行調整, 防止錯套、高套。再次, 照按項目經理部不承擔市場風險的原則, 在編制責任成本計劃的人工費指標時不能把本企業投標報價中對建設單位的優惠條件轉嫁給項目。這樣編制出來的項目責任成本人工費指標才能既符合實際又容易被項目經理部接受, 從而成為實施階段的標準。
2、事中控制。事中控制是在項目施工過程中, 對應由責任者負直接責任所發生的人工費進行歸集核算與監督。它是實施責任成本人工費控制的關鍵環節。每月項目經理部上報完成的施工任務, 應以工程任務單的形式寫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由班組長、施工員、質安員、項目經理等簽字齊全, 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部門核實和檢評合格,然后套用相應的單位工程量應發工資額, 同時編制“應發工資申請表”。工程任務單連同考勤表及“應發工資申請表”由歸口管理部門復核后, 并以全額計件的形式進行結算, 報分管領導批準后造表交財務部門發放。施工班組( 或個人) 月度結算任務單時, 對未經試壓、試驗的分部( 分項) 工程, 采取暫留應發工資額的8%作質量保證金, 由歸口管理部門建立臺賬, 待總體交驗合格后如數返還。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成本控制。采取工序技術質量交底、技術培訓, 設立專( 兼) 職質檢員把關, 嚴格質量獎罰制度等, 以降低由于返工、返修、停工, 甚至發生質量事故而造成人工費損失, 同時應把它當成人工費控制的有效措施。對實際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更改等增加簽證, 必須附上有權單位簽字認可的資料, 需要在月度任務單結算時兌現的, 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是以增加工日辦理的簽證, 則按簽工日的70%計算人工費; 二是以增加工程量辦理的簽證, 則按編制責任成本計劃的程序確定其增加的人工費。考慮到民用工程在配合預埋階段經常產生應發工資入不敷出的現象, 為保證施工進度, 對確需超支的人工費, 項目經理可簽字辦理借支, 經分管經理審核, 報經理批準發放。其超支部分應在正常施工階段補平, 確實無法補平的, 按比例項目內部結算時與獎罰掛鉤。
3、事后控制。事后控制也就是對責任成本人工費指標執行情況的分析和檢查。通過分析和檢查, 一方面核實人工費實際成本的真實性; 另一方面找出產生偏差的原因, 特別對工資發放超計劃比例較大的, 項目經理部應有專題分析資料上報分公司,由相關部門共同配合, 經落實后交主經室提出相應處理意見, 報分公司經理審批。以利于總結經驗, 并為今后編制任成本人工費指標的調整積累信息和提供資料。總之, 責任成本人工費的控制包括人工費指標的預測與決策、編制與實施、分析與檢查等主要環節, 而以實施階段的事中控制為關鍵環節。實驗證明, 降低人工費用的根本途經是提高勞動生產率, 提高勞動生產率必須通過調動生產工人的勞動積極性來實現。而調動工人勞動積極性則與確定合理的責任成本人工費指標、適當的分配制度、激勵辦法、責任制及思想工作有關。只有理順這些關系, 才能實現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
文 周鴻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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